回到首页







深圳市总商会法律事务部简介
文章类型:服务项目 文章加入时间:2007年12月12日20:39

  深圳市总商会法律事务部是深圳市总商会的内设法律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面向会员企业和全市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纠纷协调服务。法律事务部与深圳市各主要法律专业机构建立了密切的业务联系和合作关系,能够全方位、高质量地为会员和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自1996年以来,深圳市总商会法律事务部受理各类企业投诉和纠纷个案400多宗,处理无争议非诉讼法律事务500多件,答复各类法律咨询超过7000人次。比较成功地为一批知名大企业--如万基药业、理光工业、玛雅生物、安吉尔、香港宜家家私等--提供了多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服务。推荐或指派律师和法律专家担任了三洋电机、飞利浦电子、the Maketing Store、港台制鞋(香港上市公司)、飞煌远东、瑞德电子、高力特电气等近二十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几年来,深圳市总商会法律事务部已经在处理一些律师事务所无法成功处理的案件方面表现出明显优势。一些案件的当事人在其聘请的律师无法为其取得满意结果的情况下,转而求助我们而取得比较理想的结果;一些案件的当事人在聘请律师为其提供专业服务的同时,请求我们同时提供组织上和渠道方面的协助,从而取得更理想结果。
    主要职责:
    1.代表深圳市总商会收集整理企业意见,通过政协提案等多种形式,向立法机关和政策制定机关提供立法咨询和政策性建议;
    2.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私营企业暂行规定》等法规、规章,代表总商会参与劳动等关系的协调;
    3.作为商会系统的联络单位,落实深圳市公安与企业直接联系制度,参与海关与商会工作联系制度,帮助企业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4.受理会员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针对政府有关部门的投诉;
    5.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
    6.协调和调解企业经济纠纷;
  7.通过参与和代理诉讼,参与和代理经济、劳动、技术仲裁等方式,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
  8.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支持会员企业起诉;
  9.与相关专业机构合作,为企业提供法律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项目论证、出具资信证明、进行资信调查、代拟代审合同、从事国际贸易保护等服务;
    10.指派和推荐律师和法律专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8号3楼
  咨询电话:(+86-755)25891103、13501550256  传真:(+86-755)82116345
 

深圳市总商会法律事务部、深圳市君华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主办及版权所有